华南城网“标杆企业”服务协议

价格信息:

标杆企业服务黄金版:人民币 19,800元/年
标杆企业服务白金版:人民币 28,800元/年  
标杆企业服务钻石版:人民币 36,800元/年

标杆企业服务协议内容:

一. 接受条款

1.1 欢迎使用华南城网标杆企业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当您通过在线点击“已经阅读并同意”键进行订单确认或签署会员服务订单或实际已使用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理解协议内容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陆、点击、发布信息、进行交易或其他华南城网允许的使用方式。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华南城网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会员服务条款、各类规则、制度、声明及用户与华南城网实际签署的各项服务协议、网络订单等,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华南城网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随时酌情修订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一经公示立即生效。在华南城网修改服务条款后,您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了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华南城网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二. 适用对象

2.1 本协议适用于华南城网及标杆企业服务使用对象,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标杆企业服务使用对象,包括标杆企业黄金版会员、标杆企业白金版会员以及标杆企业钻石版会员,以下简称为“标杆企业会员”或“您”。
2.2 服务使用对象。本服务仅向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的主体提供。您确认,在您购买服务、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华南城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
若您为商业或经济组织(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或经营性个人(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您须具有独立的名称、地址,能够提供有效的企业证照并通过企业身份认证;若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2.3 本协议提及的“华南城网”,可能指代深圳华南城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深圳华南城网科技有限公司或深圳华南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2.4 您与华南城网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三. 服务内容

标杆企业服务是华南城网帮助华南城网的标杆企业实现电商营销推广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您可以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3.1 基础服务 
3.1.1 由华南城网或华南城网委托的第三方对订购方企业身份按认证规则进行认证; 
3.1.2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在华南城网订购方专用网址公示经认证的电子信息档案; 
3.1.3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在华南城网指定位置发布商业信息,同时订购方可实现对其华南城网专用网址首页、主题、产品、橱窗、公司介绍、诚信认证等展示; 
3.1.4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订购方发布的符合特定条件的商业信息可进入华南城网搜索结果页面; 
3.1.5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订购方可实现对其华南城网专用网站模板的在线展示; 
3.1.6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直观展示订购方发布的商业信息并提供相关信息的存储空间; 
3.1.7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订购方可绑定特定关键词使发布的商业信息在搜索引擎优先展示; 
3.1.8 通过华南城网的技术服务,订购方可查看相关采购商发布的商业求购信息,并建立与之进行交易的渠道; 
3.1.9 外部搜索引擎合作推广由华南城网对用户的关键词进行评估并决定最终的推广词的数量和推广方式; 
3.1.10 由华南城网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提供使用帮助和技术指导。 
3.2 增值服务(其中关键词的选择必须与其产品有联系或存在逻辑关系,且以系统能够接受为准;若订单系统不接受,则您应另选关键词) 
3.2.1 标杆企业会员,提供华南城网搜索结果页中的关键词排名服务; 
3.2.2 标杆企业会员,提供域名绑定服务,但域名及网站备案服务须订购方自行申请并自付费用; 
3.2.3 标杆企业会员,提供华南城网官方微博宣传服务和EDM邮件营销服务;
3.2.4 标杆企业会员,提供实地认证服务1次(本服务仅适用于中国企业类用户且实体店在深圳、西安、合肥、南昌、重庆、郑州、哈尔滨或南宁的会员;上述八城以外会员如需该服务,需要额外支付认证人员实地取证所需的相关差旅食宿费用),订购方须配合华南城网提供相关资料,由华南城网或华南城网委托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由于订购方缺乏相关资质或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实地认证,华南城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服务变更、终止
3.3.1 标杆企业服务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自身原因、华南城网原因、技术原因、政策改变等),则上述增值服务将不再提供。如因华南城网原因,造成以上增值服务非正常中断,则您同意华南城网只需继续履行增值服务至原服务期限届满,而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3.2 华南城网可自行决定对上述服务内容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同意华南城网无须承担责任。

四. 服务费用

4.1 标杆企业服务价格:黄金版19,800元/年;白金版28,800元/年;钻石版36,800元/年。 
4.2 标杆企业会员应在协议签订时或接受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或服务开通前支付全部服务费;逾期未完成付费者,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华南城网有权暂不予开通服务或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服务等。 
4.3 所有的费用将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或其它华南城网接受的方式事先支付。除本协议有约定或华南城网另行书面同意外,所有的付款均不作退还。
4.4 上述服务价格,不包含任何税款、相关邮寄或需增加认证的费用或其它网络广告推广服务费等;前述不包含的费用项目,会员如有需要应自行负担或另行付费。
4.5 华南城网保留随时单方修改价格构成和支付条件的权利。会员在服务开通到期满续约之前,不受在此期间华南城网调整服务价格的影响。

五. 服务期限

5.1 标杆企业服务有效期为一年,自服务开通之日起算(特殊情况下,自协议签订和接受之日起算)。
5.2 标杆企业会员购买服务满一年,可于服务届满前向华南城网提出续签服务申请。 
5.2.1 续签会员须在华南城网接受以后并在原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前,向华南城网全额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并须重新进行企业身份认证。服务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自动延续一年。续签会员如未通过企业身份认证,则按本协议第6.3条处理。 
5.2.2 若华南城网在服务期满之日未收到会员全部的续签服务款,则其标杆企业服务将于期满之日立即终止。 

六. 服务开通

6.1 服务开通:一般情况下,华南城网在确认收到您的服务费用且您通过身份认证后,为您开通服务,届时您将成为标杆企业会员,华南城网将通过您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通知予您。
6.2 身份认证:您在签约时或接受本协议时应提供身份认证资料,配合认证审核,保证服务的开通。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主身份证件)等。如您签约后7日内或自华南城网通知之日起3日内仍未提供合格认证资料,您的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或接受之日起算,因您的原因耽搁服务开通,视为您自愿放弃该时间段的服务,华南城网有权不予退还相关服务费用。
6.3 认证未通过的处理:如您所提供的资料有误或资料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获认证通过的,您可以在修改资料后要求再次认证。如您所提供的资料无法通过认证的,您将收到华南城网的邮件通知,届时您不得向华南城网要求退款。 
6.4 账户安全:标杆企业会员理解并明确表示通过其会员帐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资料、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其他服务、网上交易等)均应被视为标杆企业会员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标杆企业会员承担。标杆企业会员应自行负责妥善保管会员帐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包括遗失等承担责任。标杆企业会员同意:
(a) 不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转让、赠与您的密码;
(b)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账号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华南城网,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c) 您保证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
华南城网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七. 服务使用

7.1 服务范围:本协议所述服务仅在华南城网范围内有效。华南城网网站范围是指www.csc86.com及其所有下级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和这些网站的所属网页。
7.2 诚信经营:在使用服务中,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他各项服务条款、规则、制度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您保证并承诺您在本网站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均符合以下要求:
7.2.1 主体资质:您已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资质,您应保证如您在华南城网所销售或从事交易的物品及服务需政府审批备案,您已通过审批且获得相应的许可证照;如您以商业伙伴名义提供、发布、张贴信息,您已事先得到该商业伙伴授权许可。如个人以公司名义发布张贴信息,您已事先得到该公司授权许可;
7.2.2 资料提供:为保证您服务的正常使用,您应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华南城网对您资料有疑问时,您应积极履行配合义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认证资料或使用服务所必须的资料以及华南城网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7.2.3 信息变更:服务期内,您应始终保持您的主体身份真实、合法、有效,若您的认证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您应在认证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及时通知华南城网后,仍须依程序再次认证核实。您同意对您所提供的变更后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7.2.4 订购方承诺:订购方已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向华南城网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质证件与工商登记备案相关材料内容一致无误;在订购服务期间订购方工商信息如有变更将在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城网申报变更备案。如因订购方自身原因导致其工商登记信息与华南城网提供服务、宣传信息不一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订购方自行承担。
7.3 您保证并承诺,您在使用标杆企业服务时,不存在以下行为:
7.3.1 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信息,信息不得包含侮辱、诽谤,恐吓或非法骚扰等内容;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种族,性别,地区,民族,生理残疾等歧视性或倾向性内容;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信息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产品信息、企业信息、发布的其他信息资料及直接\间接链接的信息);
7.3.2 推广销售商品、产品属于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含需要政府审批备案但未审批通过的)或其他华南城网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本网站买卖的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伪劣及盗窃的物品;药品、医疗器械、烟草等前置审批未通过或未进行前置审批的物品;
7.3.3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标杆企业服务或擅自将标杆企业服务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和密码,或擅自将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
7.3.4 操纵交易。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7.3.5 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或为其他用户留下负面反馈 (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 (反馈恶意强加);
7.3.6 侵犯或教唆他人侵犯消费者权益或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7.3.7 从事损害华南城网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会员原因使华南城网卷入纠纷争议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
7.3.8 从事其他华南城网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的宣传内容或行为。
7.4 使用限制。标杆企业会员同意仅为本人与第三方间进行真实的商务沟通或与其他会员联络的目的而使用标杆企业服务,您同意不利用华南城网平台从事以下行为或将标杆企业服务用于以下不当用途:
7.4.1 售卖或要约售卖其通过标杆企业服务获知的买家及买家询盘等相关商业信息的;
7.4.2 使用或试图使用华南城网的各种目录、数据库和列表用作商业性目的或复制,抄袭,进行大规模促销(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邮件等);
7.4.3 擅自利用网站以各种形式从事信息代理、中介服务;
7.4.4 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
7.4.5 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
7.4.6 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7.4.7 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或利用标杆企业服务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华南城网网站或华南城网网站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华南城网网站的正常运行的;
7.4.8 干扰交易系统。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华南城网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或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华南城网网络结构的行动。
7.5 投诉处理。如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有未按约定发货、未按约定付款或所发货物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交货期迟延等违约行为,或称其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产品的行为,应积极处理、配合华南城网的调查并在华南城网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据。
7.6 使用提示:本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华南城网不能控制或保证商贸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亦不能控制或保证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以及相关交易各方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履行能力。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华南城网希望您在使用服务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八. 违约责任与服务终止

8.1 违约责任: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华南城网站发布的各项规则、制度或其它违反诚信经营、交易公平行为的,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华南城网可立即发出询问/警告或要求您予以改正,并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他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使用。如华南城网因此卷入争议而负担赔偿或遭受损失,您应在华南城网通知之日起7日内赔偿华南城网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8.2 服务终止或注销的情形:
(a) 您在任意华南城网网站存在本法第7.3及7.4规定的内容或行为的及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其它华南城网网站规则的行为;
 
(b)
您被任意第三方投诉存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收款不发货,或所发货物与约定严重不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且您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或怠于提供相关证据的;
(c)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的;
(d)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您所做的承诺或其他华南城网认为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网站用户、华南城网或其它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
(e) 您不履行主要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f) 服务对象(续费会员)未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或续缴服务费;
(g) 您提供的资料或华南城网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或您未及时提交变更信息或所变更信息未经认证通过;
(h) 隐瞒其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会员;
(i) 您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主体资格,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
(j) 您主动向华南城网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华南城网审核同意的;
(k) 华南城网根据业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调整、政策变化、经营决策改变等)自行决定终止服务。
8.3 服务终止或注销的后果:
(a) 您与华南城网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b) 华南城网有权继续保存您的资料,但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c) 无论华南城网采取何种措施,华南城网均无需退还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同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d) 您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华南城网保留追究违约标杆企业会员相关责任的权利;
(e) 您在使用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与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的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其他用户仍有权向您主张权利,您应继续按您的承诺履行义务;
(f) 华南城网不会就终止向您提供“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九. 知识产权与隐私权

9.1 您授予华南城网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华南城网及其关联公司、代理人、雇员、服务提供商、和其它提供必要技术和服务的合作人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9.2 华南城网公司是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服务中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均由华南城网保留。未经华南城网明确的书面许可,对于华南城网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复制或在非华南城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
9.3 华南城网,www.csc86.com,标杆企业及相关的标识和徵记是华南城网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华南城网许可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华南城网及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企业字号、商标、LOGO、域名、活动品牌等内容、标识、徽记从事任何活动或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否则华南城网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9.4 标杆企业会员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华南城网的“您的资料”或展示信息拥有合法权利,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您的资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华南城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华南城网不必负责。
9.5 华南城网将根据本网站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网站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华南城网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十. 有限责任

10.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华南城网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会员或第三方所张贴或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误导、欺诈、诽谤、侵权或违法负责。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适时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不作保证、声明或承诺。标杆企业会员在此同意华南城网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会员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华南城网对标杆企业会员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华南城网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10.2 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华南城网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该条款可以扩展到法律所排斥的或不受法律约束的范畴:
(a) 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
(b) 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c)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d)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e) 其它因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10.3 华南城网无须时时监控标杆企业会员通过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编辑调整。华南城网对标杆企业会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和评述不作确认,检验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保证。身份认证和查证仅表明认证及查证当时的情况,对此后的变更,华南城网不应负责。使用本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用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会员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10.4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华南城网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5 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您通过本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华南城网 (及其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10.6 无论何种情形,会员同意华南城网对会员使用服务所致的损害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会员当年度实际所支付的服务费。

十一. 交易争议的处理

11.1 我们尊重您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成果及您所拥有的其他合法权益,我们坚决抵制一切不诚信经营行为,如您发现华南城网网页内容(包括但不限华南城网会员发布的商品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合法权益,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发货、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瑕疵、或销售违法产品信息等),您应该及时向华南城网提出书面通知,并提供您的主体信息(明确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住址等)、权属证明、侵权内容(包括具体链接)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权利人应在权利通知书和所附材料上签名(自然人)或加盖公章(单位)。权利人知悉并承诺,如其事先未向本网站发出书面声明,或者虽发出书面声明,未提供相应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将视为未履行通知义务,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 华南城网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并参与您与其它用户产生的争议。一旦华南城网决定参与争议的调处,华南城网则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向您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对方,您有义务配合华南城网的工作。 
11.3 您应在接到华南城网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反通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信息(明确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住址等)、权属证明、被投诉内容合法性的证明等相关资料。被投诉人应在反通知和所附材料上签名(自然人)或加盖公章(单位)。被投诉人知悉并承诺,如未提供反通知或者未提供相应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未履行反通知义务,华南城网有权做出对您不利的处理结果。 
11.4 华南城网有权单方面独立判断其他用户对您的投诉及(或)索偿是否成立,若华南城网判断索偿成立,则您应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偿付,否则华南城网有权使用您已购华南城网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未履行部分的费用的相应金额或您在华南城网网站所有账户下的其他资金(或权益)等进行相应偿付。华南城网没有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偿付的义务,但若进行了该等支付,您应在华南城网通知之日起7日内赔偿华南城网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否则华南城网有权通过前述方式抵减相应资金或权益,如仍无法弥补华南城网损失,则华南城网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因华南城网非司法机构,您完全理解并承认,华南城网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受理贸易争议完全是基于您之委托,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其他条款

12.1 您同意华南城网根据需要转让本协议给关联公司或第三方。
12.2 通知。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联系人名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华南城网或其他用户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华南城网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华南城网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cs@csc-ec.com、会员系统消息或华南城网指定的其它邮箱,(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华南城网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华南城网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华南城网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2.3 本协议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华南城网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华南城网撤回就任何后继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2.4 本协议自网站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自修订发布之日起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双方均认可的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5 在使用华南城网标杆企业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请注意,本协议限制了华南城网的责任,华南城网不对服务作任何保证;本协议还限制了您的救济,相关条款见第1.3款、3.3款、6.2款、7.6款及第八条违约责任与服务终止、第十条有限责任、第十一条交易争议的处理,华南城网督促您仔细阅读。